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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赛规程】2022“桂林三金杯”首届桂林市青少年足球赛竞赛规程

发布时间:2024-03-29 16:41 杯赛 作者:小编
 原标题:【竞赛规程】2022“桂林三金杯”首届桂林市青少年足球赛竞赛规程  参赛球队必须签订《参赛承诺书》方可参赛。如无违纪行为,赛后将退还保证金(微信官方将收取0.6%的手续费;也可现场缴纳保证金,不产生任何其他费用)。  (六)报名时须填报领队姓名、手机号、银行账号及开户行(用于发放奖金和退还保证金),队员姓名、球衣号码、身份证号、2寸免冠标准照等球队所有资料、费用必须在报名时交齐,否则不...

  原标题:【竞赛规程】2022“桂林三金杯”首届桂林市青少年足球赛竞赛规程

  参赛球队必须签订《参赛承诺书》方可参赛。如无违纪行为,赛后将退还保证金(微信官方将收取0.6%的手续费;也可现场缴纳保证金,不产生任何其他费用)。

  (六)报名时须填报领队姓名、手机号、银行账号及开户行(用于发放奖金和退还保证金),队员姓名、球衣号码、身份证号、2寸免冠标准照等球队所有资料、费用必须在报名时交齐,否则不予报名。

  抽签时间、地点:2022年7月11日晚8点在秀峰区榕湖北路1号四楼桂林市足球协会进行领队、教练联席会及抽签。各参赛队领队或教练必须参加,不参加联席会的参赛队将扣除200元保证金。

  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桂林市足球协会注册运动员(凡参加本届比赛的运动员均自动注册成为桂林市足球协会注册运动员,注册费每年10元/人,本次比赛报名费已包含运动员注册费用。)

  11人制男子甲组:2004年1月1日-2006年12月31日出生的队员均可报名。

  11人制男子乙组:2007年1月1日-2009年12月31日出生的队员均可报名。

  8人制男子甲组:2010年1月1日-2011年12月31日出生的队员均可报名。

  8人制男子乙组:2012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出生的队员均可报名。

  注:女子运动员均可大1岁参加男子所有组别比赛。各组别参赛队运动员必须是桂林市各县(市)、区学籍的在校学生,年龄不能弄虚作假,违者取消该队全部比赛成绩及比赛资格,同时保证金概不退还。

  1.参赛队须准备深色和浅色运动服各一套(含球袜,深浅各一双),按规定统一颜色,运动员号码不得重复;参赛时须佩戴护腿板;5人制、8人制比赛鞋为软底、碎钉(TF)足球鞋;11人制比赛鞋为AG、FG足球鞋;不允许穿钢钉、铁钉足球鞋、不允许佩戴首饰、耳环等饰品。

  3.5人制每队可报运动员5-10人;8人制每队可报运动员8-14人;11人制每队可报运动员11-18人。每队可报领队、教练各一名,抽签后不得更换队员。

  4.每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支球队参加比赛,违者取消其所代表队的全部成绩及参赛资格,同时保证金概不退还。

  2.视各组别报名情况,6支球队以上(含6支)各队抽签分组进行小组赛,每组前2名出线支球队以下进行单循环赛;不足3支球队则取消该组别比赛。

  4.比赛用球11人制、8人制5号球、5人制4号球。比赛时间11人制90分钟;8人制60分钟;5人制50分钟(包干制),中场休息10分钟,每队换人次数不限,换下队员可再次上场。

  5.比赛计分办法:胜一场计3分,平局各计1分,负一场计0分。各队名次按积分多者列前。

  第一阶段分组赛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按各方相互间比赛胜者列前;如再相等则按相互比赛净胜球多者列前;如再相等则按相互间进球多者列前;再相等则按全部比赛净胜球多者列前;再相等则按全部比赛总进球数多者列前。

  积分相等队在全部比赛中,公平竟赛分数高者,名次列前。计分方式:每支参赛队公平竞赛原始分为50分,其中被出示黄牌:减1分/张;间接红牌(黄牌+黄牌):减2分/张;直接红牌:减3分/张;黄牌和直接红牌:减4分/张;如仍不能排定名次,则以抽签的办法决定名次。

  6.黄牌一张罚款10元,红牌一张罚款20元。如保证金被处罚完后,该队必须重交保证金后方可参加以后的比赛。

  7.每场累计2张黄牌或1张红牌将停赛一场,小组赛红黄牌不带入下一阶段比赛,第二阶段重新计算。

  1.违反竞赛纪律(如不服从裁判员判罚)的运动队,取消该场次比赛成绩,判对方获胜(比分不足3:0时判为3:0,超过3:0时则按实际比分计算),并扣除该队比赛保证金。

  2.比赛时发生打架行为(双方球队各有一人实施暴力)或攻击对方行为,给予当事人至少停赛2轮,并扣除该队比赛保证金。

  3.比赛时发生打群架行为(一方球队有两人以上实施暴力或群体攻击对方行为),给予当事人至少停赛3轮,并扣除该队比赛保证金。

  4.对参与暴力斗殴、攻击裁判员的运动员,视情节轻重,组委会将给予至少禁赛(市足协举办的任何赛事)2年的处罚,直至终身禁赛,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并赔偿相关经济损失。

  5.球队必须加强对球迷的管理。如发生球迷打架、斗殴或攻击裁判员行为,则视为球队行为,将给予相应处罚。

  6.对于比赛期间发生的任何违反足球规则和纪律准则行为的,由当值裁判提交处罚申请报告,组委会参考国际足联及中国足协对该类事件的处理决定并结合当事比赛特点作出对球队或队员的处罚。

  各组别均奖励前3名,如4支球队参赛则奖励前2名,3支球队参赛则奖励1名。

  1.仲裁委员会负责受理投诉事宜。各队因故投诉,必须在该比赛结束一小时内书面提出申诉,并交申诉费300元,否则概不受理。胜诉退还申诉费,败诉则申诉费不退。凡在赛场外发生的事故,仲裁委员会概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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